零食,該死的有魅力,真是一個罪孽。
說好不吃它,偏偏手賤,把它拿起,卻無法放下。
它的魅力無法擋,我只好乖乖就範。
有時,看見演員吃零食吃地津津有味,
讓平常不吃餅乾和糖果的我,瞬間破戒。
突然想吃,又吃不到,
如同愛一個人愛不到,覺得不甘心。
即使刮風下雨,仍然風雨無阻。
跑到超市買下那包餅乾,
有些躡手躡腳地,從背包裡拿出餅乾。
「不是我的問題,是你看起來太好吃。」
用蝦爆的理由包裝著藉口,
把它的包裝撕開,
讓自己吃地沒有罪惡感。
不健康或會變胖的問題,
就丟到一旁吧。
「能吃就是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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